退租時,房東說連油漆都要重刷過才能交屋...「原貌返還」真的 ... | 台南建案查詢網
2021年8月6日—有些房東會認為,承租人的保管義務就是不能讓房子有一點受損,否則就是違約,可以扣押金。實務上也確實很多租客,因為不懂法律,或是考量上法院跟房東要那 ...
林律師,我租約結束交屋給房東,結果房東說我的屋況要跟當時承租時的屋況「一模一樣」,連油漆都要重刷,全新交給他,不然就要扣押金,請問這樣合理嗎?
不少租屋族或房東,會來問我這個問題。尤其對於房東來說,我租給你的時候是怎樣,退租的時候本來就應該「原貌返還」,這不是天經地義的嗎?
其實,還真的不是。
▲租約終止後,房客交還房屋給房東的屋況是否要是「原狀」?是常見的爭議。
租屋的返還義務大多是恢復「應有狀態」而非「原狀」
常見的租約大多是文具店買的制式合約,通常關於承租人的保管義務約定文字是: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房屋,如違反此項義務,致房屋毀損或滅失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約定之方法或依房屋之性質使用、收益,致房屋有毀損或滅失者,不在此限。」
而目前內政部的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1]中,對於承租人保管義務則規定在第11條: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使用租賃住宅。承租人違反前項義務,致租賃住宅毀損或滅失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約定之方法或依租賃住宅之性質使用、收益,致有變更或毀損者,不在此限。
其實文字都非常相近。有些房東會認為,承租人的保管義務就是不能讓房子有一點受損,否則就是違約,可以扣押金。實務上也確實很多租客,因為不懂法律,或是考量上法院跟房東要那幾千或幾萬塊押金不敷時間成本,於是跟房東協商後,被扣就算了。不過,如果租客真的訴諸法院,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