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消防安全,由你我一起把關 | 台南建案查詢網
![租屋消防安全,由你我一起把關](https://i.imgur.com/naF1ELL.jpg)
2022年3月7日—據新聞媒體報導,該棟集合住宅本為旅館用途,後來才隔為40間出租套房,致一場火災造成多人傷亡。依消防法第6條第5款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2 ...
![租屋消防安全,由你我一起把關](https://i.imgur.com/naF1ELL.jpg)
[花蓮新聞雲]記者 鄧佳欣/花蓮報導
昨(6)日下午4時,台中市興中街一棟7層樓的集合式住宅起火燃燒,造成6人死亡及6人受傷。據新聞媒體報導,該棟集合住宅本為旅館用途,後來才隔為40間出租套房,致一場火災造成多人傷亡。
依消防法第6條第5款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2條第2款第7目規定租屋處屬於寄宿舍場所,依法應設置滅火器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然而租屋處係屬私人領域,法律上並無相關法令規範要求房東在租賃關係成立前進行消防安全檢修申報,再加上成本考量,導致常有房東便宜行事,未設置消防安全設備的情形發生,進而使房客暴露在巨大的火災風險之下。
為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花蓮縣消防局局長再次呼籲所有房東於房屋出租前,應確實依規定設置滅火器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民眾簽立租賃契約前,可透過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內之「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確認所租房屋是否已經依規定裝設相關消防安全設備並進行檢修申報作業,並於現場確定裝設情形。若是已經簽立契約的租客,如發現房屋未裝設相關消防安全設備,應立即要求房東依規定設置滅火器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或致電花蓮縣消防局進行檢舉或相關事項查詢。
鑒於本次台中市興中街出租套房大火,花蓮縣消防局為協助民眾確保租屋消防安全,避免火災時因消防設備不足而造成重大傷亡,花蓮縣消防局提醒各位鄉親若有任何關於租屋消防安全疑問,隨時可撥打花蓮縣消防局電話(03)8462119轉4408進行查詢或對可能違規事證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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